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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引争议,多余的房子必须拆?4种情形合法化,江山人早办

江山百姓网 2023年11月06日

农村宅基地是个大问题,宅基地作为农民住有所居的基本人权保障,保障了亿万农民的居住权。村里分派宅基地,农民在上面花钱建房子,土地原则上是集体所有,但是使用中则是农民使用,因此也可以说是村民自己的,所以农民对于自己的宅基地是很看重的。


但是每个村的土地资源是有限的,为了保障所有农民都能够有居住地,保障土地资源不被浪费,就推行了“一户一宅”。

一户一宅字面理解就是一个家庭只能拥有一份宅基地,已经拥有的申请将不会批准。然而在现实中农村出现了许多“一户多宅”,侵占土地的问题,那么当强力推行一户一宅时,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农民争议的焦点就在于我花钱建的房屋凭什么要被拆掉?城市中一户家庭为何可以拥有三套房、五套房,甚至出现了“房姐”、“房叔”,许多拆迁户分了一栋楼,几套房,专门收租就可以过上天上人间的生活?未免太不公平。

当然这些都是国家资源分配的问题,说句不好听的就是“投胎是个技术活”。

同样在农村也不是所有多出来的房子必须拆,至少四种情形还是合法可以进行不动产确权的,确权以后房屋就合法了。


⑴合法买卖

农村宅基地以及地上住宅虽然不能和外来资金交换买卖,但是在本村村民之内可以流动的,家里有住房需求,不想重新建房的,有些是位置好的,就可以通过买卖的方式获取,这种形式的一户多宅就是合法的。

可以拿着买卖合同,到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确权,办理不动产权证。


⑵合法继承

继承这玩意怎么说呢?继承房屋就和祖传的一样,祖上传下来的老房子。农村这种情况很多,以前生孩子多,一家好几个,什么二大爷、三大爷...八叔的,有很多宅基地,最后老张家就剩你这根独苗,那么他们那些老房子都是需要你继承。

于是乎农村这样的一户多宅有很多,但同样这样的一户多宅也是合法的,当然为了平衡土地资源,会提倡有偿退出,村组置换一些耕地或者自留地给你,房子够住就好。


⑶实际住房困难

宅基地面积过小,在以前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盖的房屋较小,比如当地可以分到220平米的宅基地,但是实际上只用了100平米,家庭人口多了以后还是可以拥有一处宅基地的。

而且现在有许多农村家庭,实际人口已经有七八口人,孩子成家立业了,但并未分户,有实际的住房困难,这种情况下获得的一户多宅,只要符合乡镇规划,也是可以确权颁证的。


⑷一户一宅改革前

一户一宅不是以前就有的东西,是在土地管理法不断完善下所产生的,主要是农民土地资源的矛盾在无序扩张使用和无秩序规划产生矛盾后推出的。

法不究过往,在一户一宅规定前所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也是合法的。因而这样的一户多宅也是可以办理证件的。

除以上外,农村非法的一户多宅在不影响村庄规划的,比如不占用主干道,不占用耕地农田,也会可以不用拆除的,在房屋拆迁时也能获得一定比例的补偿款,当然如果在以后家庭人口增加,符合条件申请宅基地了,也可以把这样的房子变成合法的。

一户一宅的原则是让所有农民都有居住地,在这个前提下再划分一户多宅是不是合规合法。

来源:粮策新农业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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